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機路以北、西昌路以南、青嵐大道以西(JQ303-F07地塊)81.42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方案的請示》(洪自然資文〔2020〕573號)收悉。經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擬定的出讓方案,請認真遵照執行。
此復
附件: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機路以北、西昌路以南、青嵐大道以西(JQ303-F07地塊)81.42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方案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機路以北、西昌路以南、青嵐大道以西(JQ303-F07地塊)81.42畝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方案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39號)、《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及《江西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機路以北、西昌路以南、青嵐大道以西地塊54281.6平方米(合81.42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方案具體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況
位 置 |
規劃 用途 |
主要規劃指標 |
出讓面積 |
評估 地價 |
起始地價 |
出讓 年限 |
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機路以北、西昌路以南、青嵐大道以西(JQ303-F07地塊) |
居住用地 |
用地性質:居住用地; 主要規劃條件為: (1)容積率≤2.1; (2)建筑密度≤30%; (3)綠地率≥30%; 具體詳見用地規劃設計條件(2020)洪自經第13號 |
54281.6平方米(合81.42畝) |
546.73萬元/畝(樓面地價:3905.24元/平方米) |
547萬元/畝(樓面地價:3907.12元/平方米) |
居住70年、商業40年 |
備注:上述宗地原為南昌工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新健管理處的住宅用地,現已收儲,宗地權屬無糾紛,界址清楚,面積準確。
二、競買要求及使用條件
1.競買人應支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大寫捌仟玖佰零捌萬元整(人民幣小寫89080000元整),成交后充抵等額土地出讓金,成交總價款的20%作為宗地出讓合同的定金。
2.宗地采取“限房價、競地價”模式并以網上拍賣方式出讓,控制性房屋銷售價格(均價)上限為8802元/㎡(毛坯價),宗地的商品住宅(簡稱“三限房”)銷售,應優先滿足本市戶籍無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的成年居民,限購一套;遇有供不應求等情況,應采取公證搖號排序,按序購房;限價房自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具體按照《關于市區“限房價、競地價”商品住宅項目銷售管理(試行)的通知》(洪房字〔2017〕72號)規定執行。
3.項目采取實物配建式予以安置,宗地受讓人需配建91戶職工安置房,建筑面積6982.45m2。配建工業控股留守處辦公用房,建筑面積1114.86m2。上述還建房建成后無償移交給工業控股,由工業控股負責安置和分配等工作。
4.宗地受讓人在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南昌經開區管委會、工業控股簽訂《安置房配建協議書》,并交納配建安置房建設保證金貳仟萬元后,方可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栋仓梅颗浣▍f議書》與出讓公告一并公示。
5.宗地受讓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舉行開工儀式,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開工;安置房須與首期商品房同步建設和同步竣工,首期商品房辦理預售時,安置房須達到同等建設進度,安置房開工后24個月內須竣工驗收,否則應承擔被征收人的逾期過渡費用。
6.宗地受讓人確保安置房建設規劃符合土地出讓前向選擇產權調換安置被征收人的公示方案要求。
7.配建安置房辦理竣工備案手續后方可交付,由工業控股與受讓人共同對配建安置房進行清點核驗,并簽署交接表。
8.受讓人按規劃要求在地塊內西南方向集中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由經開區管委會統籌安排,為周邊居住區居民提供相應配套服務。具體包括:社區服務站、文化活動站、社區衛生服務站和肉菜市場各一處,其中社區服務站建筑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用地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文化活動站建筑面積不少于250平方米、社區衛生服務站建筑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肉菜市場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上述配套設施建成后無償移交給經開區管委會指定單位,并將產權登記至其名下。上述配套設施應當與住宅建設項目統一規劃設計、同步配套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9.宗地的商品住宅項目中戶型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下實施全裝修建設。具體裝修要求按照《關于南昌市推進全裝修住宅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洪府發〔2017〕67號)及《關于規范南昌市城區新建全裝修住宅銷售管理的通知》(洪房規〔2018〕1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10.根據市政府辦公廳抄告單(洪府廳抄字〔2018〕449號)文件精神,宗地中普通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積占住宅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70%。
11.至宗地公開出讓公告截止報名日,在南昌市存在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個人、企業及其關聯企業,不得參與宗地競買。宗地成交后,將對宗地所有競買人進行審查,如競買人存在欠繳土地出讓金行為,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競得人存在欠繳土地出讓金行為,取消其競得資格。
12.宗地競買資金(即土地出讓價款,含競買保證金)須為競買人自有合法合規資金。如宗地競買資金不符合要求的,尚未簽訂出讓合同的取消競得人資格,宗地保證金不予退還;已簽訂出讓合同的,解除出讓合同或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定金不予退還。同時,將違規競得人列入南昌市土地市場誠信系統黑名單,一年內不得參加南昌市土地市場的公開競買。
13.競買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出讓文件》內容及宗地現狀無異議并全面接受,愿意在遵照出讓文件內容及認可宗地現狀的基礎上參與競買,并承擔因競買行為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三、相關監管要求
1.南昌市自然資源局對受讓人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履約情況及項目用地規劃建設方案審批后實施情況做好服務和監管。
2.南昌市自然資源局、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對競買人資金來源進行監督。
3.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南昌市行政審批局對宗地商品住宅銷售均價上限及房屋銷售情況做好服務和監管。
4.南昌市城鄉建設局對房屋裝修建設情況做好服務和監管。
5.經開區管委會對宗地內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和交付工作做好服務和監管。
四、土地交付和建設要求
交地時間 |
交地狀態 |
開工約定 |
竣工約定 |
其他約定 |
繳清首期土地出讓金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交地手續 |
拆遷后的自然狀態 |
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建設 |
開工后3年內竣工 |
按規劃和批后監管要求執行 |
五、土地出讓金繳付時間
具體交款日期為合同簽訂后第一個月內支付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含競買保證金),簽訂出讓合同后三個月內繳清全額土地出讓金。
六、出讓方式
宗地以網上拍賣方式出讓,網上交易通過江西省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進行,以出價最高者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七、出讓起始價
該宗地起始價確定為547萬元/畝,樓面地價3907.12元/平方米。
八、組織實施程序
本方案經南昌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自然資源局委托南昌市地產交易中心按規定程序依法組織出讓。宗地出讓成交后,經審查符合本出讓方案要求的,南昌市地產交易中心應與土地使用權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并按《成交確認書》約定時間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九、其他要求
受讓人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規劃部門確定的宗地規劃條件進行建設。
十、相關附件
1.容積率≤2.1;
2.建筑密度≤30%;
3.綠地率≥30%;
4.機動車位:按《南昌市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標準》執行;
5.非機動車位:適當位置集中設置;
6.出入口方位:農機路、西昌路;
7.建筑間距:按《南昌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8.退離紅線:建筑退青嵐大道(含地下室)≥20米,信息路≥8米,農機路≥5米;
9.必備的公共服務設施:
(1)物業按南昌市物業管理規定配套;
(2)在地塊內西南方向集中配套設置社區服務站、文化活動站、社區衛生服務站和肉菜市場各一處,其中社區服務站建筑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用地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文化活動站建筑面積不少于250平方米、社區衛生服務站建筑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肉菜市場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
10.其他:
(1)住宅建筑層數不低于5層;
(2)按國家相關規定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樁)和體育休閑設施;
(3)符合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等相關規定,年徑流總量控制率≥75%;
(4)符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 50180-2018》的要求;
(5)地塊內西側規劃一條南北向道路,紅線寬度不低于15米(計入容積率),建成后需對外開放;
(6)其他規劃要求執行國家、省和南昌市有關規范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