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關于申請建立<南昌市民辦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洪教社管文〔2020〕2號)收悉。經市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教育局牽頭的市民辦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南昌市民辦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南昌市民辦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共同破解民辦教育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現建立南昌市民辦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推進民辦教育改革發展相關工作,健全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政策制度。提出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工作思路,落實國家和我市市鼓勵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強化對民辦教育的監督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共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規范辦學秩序,推動形成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加強各部門信息溝通和相互協作,及時總結工作成效,推廣先進做法和經驗。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教育局、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市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審計局、市稅務局、市國資委、市城建局、市金融辦、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公安局、市社科聯、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部門組成,市教育局為牽頭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經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可增加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例會,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時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由召集人臨時主持召開全體會議。聯絡員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召集人同意,可臨時召開聯絡員會議。
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或者聯絡員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特定事項的專題研究。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以紀要形式印發有關單位。
(二)報告制度。各成員單位應將履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各項職責、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開展民辦教育管理工作等情況,及時報告聯席會議。及時匯總各部門、各縣區開展民辦教育管理的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困難問題。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
(三)分析研判制度。聯席會議對民辦教育發展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和各類安全隱患及時研判,主動通報,提出預警,防微杜漸。
(四)督促落實制度。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聯合工作組,赴相關縣區督促、指導、檢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部門涉及民辦教育的相關工作,主動研究民辦教育改革發展重大問題,按照聯席會議各項工作機制扎實開展工作。要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指導各地對口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措施。要形成反應迅速、配合密切、應對有力的長效工作機制,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共同做好民辦教育工作。
南昌市民辦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謝為民 市教育局局長
成 員:付園萍 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
張恒立 市政協教衛文體文史委主任
賴育雷 市發改委副主任
王 軍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
焦玉莊 市民政局副局長
曾 輝 市財政局副局長
高革霞 市人社局副局長
陳明遠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萬 軍 市建設局二級調研員
羅 峻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
萬 鵬 市衛健委副主任
林向東 市應急管理局四級調研員
張根全 市審計局副局長
傅榮志 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副主任
李志超 市金融辦副主任
田衛國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葉見瑜 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張 俊 市稅務局副局長
鄒時光 市社科聯副主席(副院長)
陳 鋒 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副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