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166號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行政執法委托規定>的決定》已經2019年10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劉建洋
2019年11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行政執法委托規定》的決定
為全面落實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確保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南昌市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行政執法委托規定》(市政府令第155號)。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166號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行政執法委托規定>的決定》已經2019年10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劉建洋
2019年11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行政執法委托規定》的決定
為全面落實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確保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南昌市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行政執法委托規定》(市政府令第155號)。